近日,省环科院牵头制定的《浅水湖泊水源地水生态安全评价指南》(DB 32/T 4079-2021)经省市场监督局批准发布。该标准作为省厅生态环境标准项目之一,是我省第一项正式发布的水源地水生态安全评价地方标准,也是我省2022年前计划出台的100项生态环境新标准之一。
江苏是湖泊大省,大小湖泊星罗棋布,湖泊型水源地在全省饮用水供给中占有重要地位。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该标准从浅水湖泊水源地的环境压力、水生态健康、服务功能和应急监管四个方面,评价单个水源地的水生态安全状况。该项标准编制组由省环科院联合河海大学、苏州市环科所等单位的科研人员组成,经起草、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和多轮技术审查,最终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该指南作为我省水源地生态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其发布实施将加强和提高我省水源地水生态安全保护和管理水平,对于保障江苏省水源地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