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我院太湖中心编制的《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这是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治太总体部署,支撑“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太湖处主持,邀请了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参与。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内容全面,目标合理,基础资料翔实,提出的重点任务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可为“十四五”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江苏省新一轮太湖治理“1+6+3”规划体系以《规划》为统领,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太湖生态清淤、蓝藻打捞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农业控源减排和生态湿地建设等6个专项规划和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3个工作方案为支撑。《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宏伟目标,以“外源减量、内源减负、生态扩容、科学调配、精准防控”为主线,以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滆湖新孟河、苏南运河为重点,全面开展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综合治理,系统安排九大关键工程,推进构建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太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