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我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参加了徐州市环保局组织的“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部门意见会”。徐州市政府副市长赵兴友以及市经信、发改、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我院汇报了《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背景、过程,对立法必要性进行了阐述。《条例》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将自动监测和遥测作为执法依据,明确企业对于周边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赵兴友副市长对《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无组织管理、完善执法依据等内容很有必要,应进一步结合徐州实际情况,体现徐州特色,建议加强环保人员和软硬件设施配置,补足环保短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