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数据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建立监测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江苏省环科院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各类基金、专项、任务、规划、方案、鉴定鉴别等业务)的监测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般监测服务项目须24小时内响应;应急监测须1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三、遴选对象和范围
具备环境检测能力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符合条件的入库。
四、参加遴选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监测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期限
对检测机构库实行动态更新动态管理,每年组织考核,合格的续用,不合格的予以剔除。
六、材料递交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送达或邮寄至省环科院。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1514室。联系人:周宇坤,联系电话:58527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