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便携式挥发气体分析仪及化工专用防爆相机。为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性能
(一)便携式挥发气体分析仪
(1)设备名称:便携式挥发气体分析仪
(2)数量:1台
(3)设备主要性能指标
动态范围 |
FID ≥1.0~50,000ppm甲烷 |
线性范围 |
FID ≥1.0~10,000ppm甲烷 |
准确度 |
≤读数的±10%或±2.5ppm,取最大值 |
响应时间 |
FID 通入10,000ppm甲烷,最多在2.5秒内达到最终值的90%,最多在1.25秒内回到基线值的10% |
电池 |
充满电后可至少工作12小时 |
氢气瓶工作时间 |
充满后可连续工作15小时 |
重量 |
≤5.0 kg |
校准方式 |
自动校准 |
熄火后处理 |
双点火器,当主点火器发生故障时,备用点火器自动重新点火,设备依然可以继续工作 |
自动保护 |
探针堵塞,或是取样管线扭曲、过滤器丢失、取样管线泄漏时,会自动关机,并通知用户 |
诊断记录 |
至少每2秒自动记录仪器工作状态 |
无线接口 |
采用PDA启动泵,点火和自动校准等大部分操作 |
数据存储 |
无线手持电脑设备PDA控制,PDA可扫条形码 |
(4)其它配件
水过滤膜(20片)、背包、充气套件
(二)化工专用防爆相机
(1)设备名称:化工专用防爆相机
(2)数量:2台
(3)设备主要性能指标
防爆等级 |
ExdIICT4 Gb |
像素 |
≥1600万 |
光学变焦 |
≥5 |
最小对焦距离 |
3m |
内存 |
≥16G |
感光元件 |
CMOS |
图像芯片 |
EXSPEED 4+芯片 |
闪光灯 |
自带强闪光灯 |
(三)供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
4.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单,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
5.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时。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点实验室1712房间
7.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10:00时。
8.开标地点: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会议室。
地址:南京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环境科研大楼1710室
联系人:胡开明 电话:025-58527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