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讨论规划大纲编制并协调下一阶段工作安排,12月9日,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在北京召开了编制工作研讨会。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海洋处副处长李义主持,污防司凌江副司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孟伟院长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夏青研究员出席了会议,来自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及全国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领导和专家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参会。
会上,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凌江副司长首先致辞,介绍了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分析了“十二五”期间我国近岸海域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规划编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孟伟院长接着介绍了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并从规划背景、近岸海域环境问题、“十二五”时期污染防治形势、优先关注问题与区域、规划总体设计、规划重点任务、骨干工程与投资效益、规划目标可达性、保障措施等九方面详细介绍了规划编制大纲。
随后,与会代表分别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对规划编制大纲提出了修改意见。会上,省环科院主要就规划大纲陆域部分一级分区提出了意见,建议将我省沿海三市都划分到黄海控制区,以便更好地从省级层面统筹我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此外,我省从工作实际出发,建议规划编制组尽快明确入海河口水质评价标准,以便更准确地评价入海河口水质。
最后,规划咨询专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夏青研究员结合与会代表的发言,从保护目标、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工程落实、污染预测四方面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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